生活札記
生活札記我願意

我願意!

柏年
 
上星期日是小女心祈的結婚大喜之日,而之前一日則是我的老友弟兄娶新抱的大日子。基督徒沒有中國人喜事相衝的觀念,故此我當日也出席了世姪的盛大婚禮。席間不少相識友好也順道熱烈地恭喜我嫁女了,不知情的旁人可能還以為我是該天新娘的家長,情景有點尷尬(但心裡面是高興的)。在筵席之間,有位教會執事還安排我向席上的宣美家弟兄姊妹敬酒!我打趣地說了一句「招呼唔到,今餐就當係食埋明日嗰餐啦」,引來全圍人士的捧腹大笑。看來我這餐的餐卷(人情)真是超值,賺了不少! 也有人打趣地說我前日是前往取經,看看如何交“貨”給未來女婿。其實我之前已有兩次娶新抱的經驗,但是嫁女原來是有不同的感受的,尤其是將女兒交到女婿手上的一刻。
 
       世姪的婚禮是十分隆重和熱鬧的,一對新人對父母的感恩之言,確是令人感動。不單如此,筵席間更有雙方家長(四大長老)輪流發言,感受到兩個敬虔愛主的基督化原生家庭孕育出下一代以基督為首的新生家庭,看到的是無限的祝福。相比之下,小女的婚禮是一個較為簡單的婚禮。小女與女婿選擇了在一個環境十分美麗的小禮堂行禮,但由於小禮堂只可容納50位來賓,故此未能邀請我的友好前來觀禮。而且,整個証婚儀式只有大約十五分鐘,自然不會有時間給一對新人致詞。在我來說,是感到有些缺欠的。
 
      一向認為婚禮是屬於一對新人的,故此在三個子女安排婚禮的過程中,都是採取不干預政策。雖然心中有些希望出現的環節,但不想左右他們的做法,只好擺在心裡,沒有說出來。
 
       心想到天父也是這樣的嗎?我想造物主要我們知道的,不會不說出來,但祂不會強逼我們做不願意的事情。聖經羅馬書笫1章第18節這樣說:「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我們裡面的靈魂,本來是與造物主相通的(因為神是個靈),只要你願意用心靈誠實去尋找祂,必然可以尋見。你願意嗎?這幾天我聽到很多人說:「我願意!」(牧師於婚禮訓勉時竟然問會眾是否願意同心守護一對新人,於是眾人都說:「我願意!」)
 
主耶穌說:「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  ( 馬太福音7:7)
快來祈求、尋找、叩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