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
約翰福音約翰福音十八章12-27節

約翰福音18章12-27節
12 那隊兵和千夫長,並猶太人的差役就拿住耶穌,把他捆綁了,
13 先帶到亞那面前,因為亞拿是本年作大祭司該亞法的岳父。
14 這該亞法就是從前向猶太人發議論說「一個人替百姓死是有益的」那位。
15 西門彼得跟著耶穌,還有一個門徒跟著。那門徒是大祭司所認識的,他就同耶穌進了大祭司的院子。
16 彼得卻站在門外。大祭司所認識的那個門徒出來,和看門的使女說了一聲,就領彼得進去。
17 那看門的使女對彼得說:「你不也是這人的門徒嗎?」他說:「我不是。」
18 僕人和差役因為天泠,就生了炭火,站在那裏烤火;彼得也同他們站著烤火。
19 大祭司就以耶穌的門徒和他的教訓盤問他。
20 耶穌回答說:「我從來是明明地對世人說話。我常在會堂和殿裏,就是猶太人聚集的地方教訓人;我在暗地裏並沒有說甚麼。
21 你為甚麼問我呢?可以問那聽見的人,我對他們說的是甚麼;我所說的,他們都知道。」
22 耶穌說了這話,旁邊站著的一個差役用手掌打他,說:「你這樣回答大祭司嗎?」
23 耶穌說:「我若說的不是,你可以指證那不是;我若說的是,你為甚麼打我呢?」
24 亞那就把耶穌解到大祭司該亞法那裏,仍是捆著解去的。
25 西門彼得正站著烤火,有人對他說:「你不也是他的門徒嗎?」彼得不承認,說:「我不是。」
26 有大祭司的一個僕人,是彼得削掉耳朵那人的親屬,說:「我不是看見你同他在園子裏嗎?」
27 彼得又不承認。立時雞就叫了。

這段經文記載了公議會審問耶穌(19-24節)及彼得三次不認主。

當大祭司查問耶穌有關祂的門徒和教訓的事,耶穌實話實說,卻被人打了一巴掌。有時候說真話是會令自己受傷,這也是為什麼人常在應該說真話時,選擇撒謊或靜默不語。彼得也是在巨大壓力下,三次以言語否認了自己和耶穌的關係。但就在他第三次的否認之時,雞就叫了,他想起耶穌曾預言他在雞叫以前要三次不認主,這才明白過來自己做了什麼,就跑出去痛哭。

禱告:
親愛的主耶穌,若是我曾用話語或沈默不語否認了祢,求祢光照並賜下憂傷痛悔的心,向祢認罪。我也相信祢的應許,就是“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 求祢幫助我們不因過去的失敗就遠離祢,而是能夠回轉。若是我們從未否認祢,也不敢自誇,因為誰能知道自己的軟弱呢?親愛的天父,求祢幫助我們剛強壯膽,成為說真話的人,承認主名的人,至死忠心。奉耶穌基督的聖名禱告,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