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
約翰福音約翰福音十八章28-40節

約翰福音18章28-40節
28 眾人將耶穌從該亞法那裏往衙門內解去,那時天還早。他們自己卻不進衙門,恐怕染了污穢,不能喫逾越節的筵席。
29 彼拉多就出來,到他們那裏,說:「你們告這人是為甚麼事呢?」
30 他們回答說:「這人若不是作惡的,我們就不把他交給你。」
31 彼拉多說:「你們自己帶他去,按著你們的律法審問他吧。」猶太人說:「我們沒有殺人的權柄。」
32 這要應驗耶穌所說自己將要怎樣死的話了。
33 彼拉多又進了衙門,叫耶穌來,對他說:「你是猶太人的王嗎?」
34 耶穌回答說:「這話是你自己說的,還是別人論我對你說的呢?」
35 彼拉多說:「我豈是猶太人呢?你本國的人和祭司長把你交給我。你作了甚麼事呢?」
36 耶穌回答說:「我的國不屬這世界;我的國若屬這世界,我的臣僕必要爭戰,使我不至於被交給猶太人。只是我的國不屬這世界。」
37 彼拉多就對他說:「這樣,你是王嗎?」耶穌回答說:「你說我是王。我為此而生,也為此來到世間,特為給真理作見證。凡屬真理的人就聽我的話。」
38 彼拉多說:「真理是甚麼呢?」說了這話,又出來到猶太人那裏,對他們說:「我查不出他有甚麼罪來。
39 但你們有個規矩,在逾越節要我給你們釋放一個人,你們要我給你們釋放猶太人的王嗎?」
40 他們又喊著說:「不要這人,要巴拉巴!」這巴拉巴是個強盜。

這段經文記載耶穌受審。耶穌先是被大祭司按宗教法審判,他們的理由是耶穌說祂自己是上帝的兒子,是彌賽亞,但他們認為祂不是,所以要打死祂。但當時按宗教法無法定耶穌死罪,所以猶大人把耶穌交給羅馬官員,由彼拉多審判祂。彼拉多查不出耶穌有什麼罪,想要釋放祂,但群眾要求彼拉多不要釋放耶穌,而是釋放強盜巴拉巴。彼拉多顯然不認識真理,雖然上帝給他權柄去審判耶穌,他卻昧著良心作出了錯誤的判決。

禱告:
親愛的主耶穌,祢是王,祢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祢為真理作見證,祢就是真理。祢的受審讓我看到"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謝謝祢為我們受苦受死。求主幫助我留心聽祢的話語,不是群眾的聲音,將自己交託給主。奉耶穌基督的聖名禱告,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