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
約翰福音約翰福音十九章17-27節

約翰福音十九章17-27節:
17 他們就把耶穌帶了去。耶穌背著自己的十字架出來,到了一個地方,名叫「髑髏地」,希伯來話叫各各他。
18 他們就在那裏釘他在十字架上,還有兩個人和他一同釘著,一邊一個,耶穌在中間。
19 彼拉多又用牌子寫了一個名號,安在十字架上,寫的是:「猶太人的王,拿撒勒人耶穌。」
20 有許多猶太人念這名號;因為耶穌被釘十字架的地方與城相近,並且是用希伯來、羅馬、希臘三樣文字寫的。
21 猶太人的祭司長就對彼拉多說:「不要寫『猶太人的王』,要寫『他自己說:我是猶太人的王。』」
22 彼拉多說:「我所寫的,我已經寫上了。」
23 兵丁既然將耶穌釘在十字架上,就拿他的衣服分為四分,每兵一分;又拿他的裏衣,這件裏衣原來沒有縫兒,是上下一片織成的。
24 他們就彼此說:「我們不要撕開,只要拈鬮,看誰得著。」這要應驗經上的話說:他們分了我的外衣,為我的裏衣拈鬮。兵丁果然做了這事。
25 站在耶穌十字架旁邊的,有他母親與他母親的姊妹,並革羅罷的妻子馬利亞,和抹大拉的馬利亞。
26 耶穌見母親和他所愛的那門徒站在旁邊,就對他母親說:「母親(原文是婦人),看,你的兒子!」
27 又對那門徒說:「看,你的母親!」從此,那門徒就接他到自己家裏去了。

今天的經文記錄了耶穌被釘十字架。約翰對過程並未描述太多,但強調十字架上頭的牌子是用三種不同文字寫的"猶太人的王拿撒勒人耶穌"。一般而言,希伯來文代表宗教,羅馬文代表政治,希利尼文(希臘文)代表文化,三者表達了耶穌對宗教、政治、文化都有極大的影響力。約翰又特別提到士兵在耶穌被釘十字架後分祂的外衣、抽籤誰得到祂的內衣,強調連這些戲鬧的舉動,舊約聖經都早有記載(詩篇22篇18節)。

「母親,看,你的兒子!」又對那門徒說:「看,你的母親!」(26-27節),這是耶穌在十字架上說的七句話中的第三句。傳說約翰的母親就是馬利亞的姊妹撒羅米,如果是這樣,馬利亞和約翰原本就是姨媽和外甥的関係。不管傳說是否屬實,重點是耶穌在十字架上極痛苦的時候,還想到祂寡母的需要,對她日後的生活照顧作了妥善的安排。

禱告:
親愛的主耶穌,謝謝祢忍受極大的痛苦,為我們的罪被釘十字架。耶穌,祢本無罪,卻為他人頂罪,受到了全世界最大的委屈,但祢在十字架上所說的第一句話竟是「 父啊!赦免他們; 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路加福音23:34)。我們也曾受到傷害與委屈,若不靠著祢,我們很難饒恕別人。求主賜下恩典,讓我們在祢裡面找到出路,活出祢的樣式,有饒恕的生命。奉耶穌基督的名禱告,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