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14章15-31節
15 「你們若愛我,就必就遵守我的命令。
16 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或作:訓慰師;下同),叫他永遠與你們同在,
17 就是真理的聖靈,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為不見他,也不認識他。你們卻認識他,因他常與你們同在,也要在你們裏面。
18 我不撇下你們為孤兒,我必到你們這裏來。
19 還有不多的時候,世人不再看見我,你們卻看見我;因為我活著,你們也要活著。
20 到那日,你們就知道我在父裏面,你們在我裏面,我也在你們裏面。
21 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
22 猶大(不是加略人猶大)問耶穌說:「主啊,為甚麼要向我們顯現,不向世人顯現呢?」
23 耶穌回答說:「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裏去,與他同住。
24 不愛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道。你們所聽見的道不是我的,乃是差我來之父的道。
25 「我還與你們同住的時候,已將這些話對你們說了。
26 但保惠師,就是父因我的名所要差來的聖靈,他要將一切的事指教你們,並且要叫你們想起我對你們所說的一切話。
27 我留下平安給你們;我將我的平安賜給你們。我所賜的,不像世人所賜的。你們心裏不要憂愁,也不要膽怯。
28 你們聽見我對你們說了,我去還要到你們這裏來。你們若愛我,因我到父那裏去,就必喜樂,因為父是比我大的。
29 現在事情還沒有成就,我預先告訴你們,叫你們到事情成就的時候就可以信。
30 以後我不再和你們多說話,因為這世界的王將到。他在我裏面是毫無所有;
31 但要叫世人知道我愛父,並且父怎樣吩咐我,我就怎樣行。起來,我們走吧!」
約翰福音十四至十六章是研究聖靈的關鍵經文。今天我們所讀的這段經文的主題是主應許賜保惠師(16節)。保惠師的希臘原文的意思指法庭上的辯護律師,聖靈是保惠師,耶穌也是保惠師的身份。耶穌及聖靈是我們的辯護律師是什麼意思呢? 就是耶穌替我們償付了罪債,使我們不再是被控有罪的罪犯了,耶穌就好像是在法庭上為被告身份的我們辯護的律師一樣。
21-23節講的是三位一體的神渴望和你、我建立的關係是愛的關係。我們若愛主,就願意且得著能力遵守主的道。你、我和耶穌、天父的關係是愛的關係嗎?還是只是責任、義務的關係?
耶穌告訴門徒聖靈會帶給他們平安。祂說 : 不要讓你們的心紛擾,也不要害怕,因為我要給你們真正的平安(27節)。耶穌應許聖靈要內住在基督徒的心裡,當憂慮恐懼的衝擊臨到,門徒因著神的同在仍能有出人意外的平安。
禱告:
親愛的天父、耶穌及聖靈,三位一體的神,祢是創造天地萬物的神,為我們釘十架並復活的救主,也內住在上帝百姓的心中,引導我們認識神。求主幫助我更多明白三位一體的奧秘。
親愛的耶穌,幫助我更多愛祢,願祢、我建立起愛的關係,而不只是責任、義務的關係。也願內住在我裡面的聖靈,保守我每天經歷真正的平安。奉耶穌基督的聖名禱告,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