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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經分享申命記十五章1-8節( Deuteronomy 15 : 1- 8 )

申命記十五章1-8節                
神的小僕人
 
經文:
1 每逢七年末一年,你要施行豁免。
2 豁免的定例乃是這樣,凡債主要把所借給鄰舍的豁免了,不可向鄰舍和弟兄追討,因為耶和華的豁免年已經宣告了。
3 若借給外邦人,你可以向他追討,但借給你弟兄,無論是甚麼,你要鬆手豁免了。
4 你若留意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話,謹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你這一切的命令,就必在你們中間沒有窮人了,(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為業的地上,耶和華必大大賜福與你)
5 (併於上節)
6 因為耶和華你的神,必照他所應許你的賜福與你,你必借給許多國民,卻不至向他們借貸,你必管轄許多國民,他們卻不能管轄你。
7 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無論那一座城裡,你弟兄中若有一個窮人,你不可忍著心,揝著手,不幫補你窮乏的弟兄。
8 總要向他鬆開手,照他所缺乏的借給他,補他的不足。
 
欠債還錢,看來是天經地義的事,但聖經卻有不大一樣的教導。摩西告訴以色列人每七年都要給欠債的弟兄一個重新開始的機會,把那人欠的債一筆勾銷,這對現代人來說好似天方夜譚。今天你怎麼看這段舊約聖經的教導?今天誰欠我們的債?我們是誰的債主?
 
主耶穌的救恩對我們的罪債是一筆勾銷。我們若是蒙恩的人,面對欠我們的債的人當如何行呢?特別是那些在窮困中掙扎的人?讓我們先經歷主的恩典,也願主幫助我們
對人能展現出憐憫和慷慨,像神對待我們一樣。
 
Deuteronomy 15:1-8
 
To pay back debt is necessary and essential.  Yet what the Truth teaches us is otherwise.  God wants us to cancel the debts of others after 7 years.  It is to give people a second chance to start again.  This is grace.
 
Who owe us today and to whom we need to cancel debt?  May God help us and enable us to be gracious to others as God has been gracious to 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