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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經分享約翰福音四章31-34 節 (John 4 : 31 - 34 )

約翰福音第四章31-34節
 
經文:
31 這其間,門徒對耶穌說:「拉比,請喫。」
32 耶穌說:「我有食物喫,是你們不知道的。」
33 門徒就彼此對問說:「莫非有人拿甚麼給他喫嗎?」
34 耶穌說:「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來者的旨意,作成他的工。
 
這段經文的主旨是耶穌以遵行天父的旨意為食物(34節)。這不代表主耶穌不吃任何物質的食物,乃是強調祂生命中最重要的事不是吃什麼、喝什麼,乃是遵行神的旨意。對每個人而言,吃飯都是重要且必需的,但你有否把遵行神旨意,做祂的工當成食物? 看為如此重要?
 
另一處聖經馬太福音六章31、33節也說: 不要憂慮,說:吃甚麼,喝甚麼,穿甚麼,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
 
華人一向看重吃喝,民以食為天。這些經文讓我們反思: 自己是否太注重吃喝了,太看重金錢了?求主調整我們的心態,讓耶穌成為我們金錢的主,讓神在我們身上掌權,幫助我們更多追求與遵行神的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