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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經分享路加福音十五章11-20 節 ( Luke 15 : 11-20 )

路加福音十五章11-20節
 
經文:
11 耶穌又說:一個人有兩個兒子。
12 小兒子對父親說:父親,請你把我應得的家業分給我,他父親就把產業分給他們。
13 過了不多幾日,小兒子就把他一切所有的都收拾起來,往遠方去了。在那裡任意放蕩,浪費資財。
14 既耗盡了一切所有的,又遇著那地方大遭饑荒,就窮苦起來。
15 於是去投靠那地方的一個人;那人打發他到田裡去放豬。
16 他恨不得拿豬所吃的豆莢充飢,也沒有人給他。
17 他醒悟過來,就說:我父親有多少的雇工,口糧有餘,我倒在這裡餓死嗎?
18 我要起來,到我父親那裡去,向他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
19 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把我當作一個雇工吧。
20 於是起來往他父親那裡去。相離還遠,他父親看見,就動了慈心,跑去抱著他的頸項,連連與他親嘴。
 
這是我們熟悉的浪子的比喻的前段,我們看到小兒子醒悟過來,願意回家,回到父親的懷抱。其實這是相當不容易的,因為回家可能要面對父親的責罵、哥哥的拒絕,鄉親的冷嘲熱諷,但他定意踏出那一步,決定回家。
 
你是浪子嗎?多久没回家?回神的家?快回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