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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得記一章11-18節 神的小僕人
經文:
11 拿俄米說:我女兒們哪,回去吧!為何要跟我去呢?我還能生子作你們的丈夫嗎?
12 我女兒們哪,回去吧,我年紀老邁,不能再有丈夫,即或說:我還有指望,今夜有丈夫可以生子。
13 你們豈能等著他們長大呢?你們豈能等著他們不嫁別人呢?我女兒們哪,不要這樣,我為你們的緣故,甚是愁苦,因為耶和華伸手攻擊我。
14 兩個兒婦又放聲而哭,俄珥巴與婆婆親嘴而別,只是路得捨不得拿俄米。
15 拿俄米說:看哪,你嫂子已經回他本國,和他所拜的神那裡去了,你也跟著你嫂子回去吧。
16 路得說: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隨你,你往那裡去,我也往那裡去,你在哪裡住宿,我也在那裡住宿,你的國就是我的國,你的神就是我的神。
17 你在哪裡死,我也在那裡死,也葬在那裡。除非死能使你我相離!不然,願耶和華重重地降罰與我。
18 拿俄米見路得定意要跟隨自己去,就不再勸他了。
路得對拿俄米的愛,可以說是罕有的。她不但不捨得離開她的婆婆,而且說了一番真情的話,對婆婆有委身的愛。她承諾無論拿俄米往那裏去,她也往那裏去; 拿俄米的神就是她的神,且她倆要在一起,至死方分。這份無私的愛現今在世間已很少見,但我們在基督耶穌的犧牲大愛裏面可以嚐到。
無私的愛是我們今天最大的學習。
Ruth 1:11-18
Ruth refused to leave Naomi not because she gained anything but because of her committed love to her mother-in-law. She promised to go wherever Naomi went, her God will be hers as well, and only death can separate them. This kind of love is rarely seen nowadays but we can taste it in the sacrificial love of Christ.
This unselfish love is our lesson today. We can speak of love but we need to act with l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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