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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經分享路加福音十五章11-24節( Luke 15:11-24 )

路加福音十五章11-24節           神的小僕人
 
經文:
15:11 耶穌又說:「一個人有兩個兒子。
15:12 小兒子對父親說:『父親,請你把我應得的家業分給我。』他父親就把產業分給他們。
15:13 過了不多幾日,小兒子就把他一切所有的都收拾起來,往遠方去了。在那裏任意放蕩,浪費資財。
15:14 既耗盡了一切所有的,又遇著那地方大遭饑荒,就窮苦起來。
15:15 於是去投靠那地方的一個人;那人打發他到田裏去放豬。
15:16 他恨不得拿豬所吃的豆莢充飢,也沒有人給他。
15:17 他醒悟過來,就說:『我父親有多少的雇工,口糧有餘,我倒在這裏餓死嗎?
15:18 我要起來,到我父親那裏去,向他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
15:19 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把我當作一個雇工吧!』
15:20 於是起來,往他父親那裏去。相離還遠,他父親看見,就動了慈心,跑去抱著他的頸項,連連與他親嘴。
15:21 兒子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
15:22 父親卻吩咐僕人說:『把那上好的袍子快拿出來給他穿;把戒指戴在他指頭上;把鞋穿在他腳上;
15:23 把那肥牛犢牽來宰了,我們可以吃喝快樂;
15:24 因為我這個兒子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他們就快樂起來。
 
浪子的故事我們都很熟悉,我們原本不配, 犯罪得罪神,但神仍然以恩典待我們,給我們兒女的名分。但我們反思一下:今天我們怎樣對待得罪我們的人呢?是以惡報惡、絕不放過、懷恨在心,還是以恩典互相寬恕呢?
 
神向我們所要的是什麼呢?若說行公義是伸張正義、支持公道,何不以恩典寬恕別人?正如神以恩典寬恕我們。
 
Luke 15:11-24
 
We are very familiar with The story of the lost son.  It portrays the forgiveness of God’s grace as we all are lost and sinners.  God still treats us as His children though we don’t deserve it.  How do we respond to those who hurt us?  Pay them with evil, get bitter inside or we return evil with goodness?
 
What does God want from us?  If we say righteousness is to live according to fairness, let’s consider forgiving one another with grace and love as we have received from Go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