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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經分享路加福音十五章11-32節 浪子的比喻

路加福音十五章11-32節      浪子的比喻
15:11 耶穌又說:「一個人有兩個兒子。
15:12 小兒子對父親說:『父親,請你把我應得的家業分給我。』他父親就把產業分給他們。
15:13 過了不多幾日,小兒子就把他一切所有的都收拾起來,往遠方去了。在那裏任意放蕩,浪費資財。
15:14 既耗盡了一切所有的,又遇著那地方大遭饑荒,就窮苦起來。
15:15 於是去投靠那地方的一個人;那人打發他到田裏去放豬。
15:16 他恨不得拿豬所吃的豆莢充飢,也沒有人給他。
15:17 他醒悟過來,就說:『我父親有多少的雇工,口糧有餘,我倒在這裏餓死嗎?
15:18 我要起來,到我父親那裏去,向他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
15:19 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把我當作一個雇工吧!』
15:20 於是起來,往他父親那裏去。相離還遠,他父親看見,就動了慈心,跑去抱著他的頸項,連連與他親嘴。
15:21 兒子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
15:22 父親卻吩咐僕人說:『把那上好的袍子快拿出來給他穿;把戒指戴在他指頭上;把鞋穿在他腳上;
15:23 把那肥牛犢牽來宰了,我們可以吃喝快樂;
15:24 因為我這個兒子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他們就快樂起來。
15:25 那時,大兒子正在田裏。他回來,離家不遠,聽見作樂跳舞的聲音,
15:26 便叫過一個僕人來,問是甚麼事。
15:27 僕人說:『你兄弟來了;你父親因為得他無災無病地回來,把肥牛犢宰了。』
15:28 大兒子卻生氣,不肯進去;他父親就出來勸他。
15:29 他對父親說:『我服事你這多年,從來沒有違背過你的命,你並沒有給我一隻山羊羔,叫我和朋友一同快樂。
15:30 但你這個兒子和娼妓吞盡了你的產業,他一來了,你倒為他宰了肥牛犢。』
15:31 父親對他說:『兒啊!你常和我同在,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
15:32 只是你這個兄弟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所以我們理當歡喜快樂。』」
 
*思考問題:
1 你和父親的關係如何? 你喜歡和他在一起嗎?
2 從上述這段經文來看,小兒子為什麼要離開家? 小兒子後來為什麼會醒悟過來?小兒子醒悟前後對父親的態度有何不同?
3 父親看小兒子回來十分高興,但哥哥卻十分生氣,為什麼? 大兒子的問題何在?你雖已是神家裡的人了,是否也像大兒子一樣?
4 主禱文的第一句是「我們在天上的父」, 這個稱呼對你來說有什麼意義?你覺得天上的父是怎樣的一位父親?
 
*信息分享:
路加福音十五章11-32節記載的浪子回頭的故事警惕我們:不要像比喻中的小兒子一樣,任意放蕩,浪費資財。更重要的是告訴我們:在人生的旅途上,不管我們已偏離了神多遠,只要我們願意,仍可發現回家的路,且回家的感覺真好!神不但赦免迷失的人,且非常高興接待他們。一旦我們明白並體會了天父的愛,認識到在基督裡,我們的身分不是僱工,而是天父的兒女,我們就可以在基督裡有新的生活,得到滿足的喜樂。回過頭看,其他的生活方式就似豬食般不堪。
 
這個比喻還有一個重點:不僅小兒子需要回轉,大兒子也需要從自義中回轉。然而就如盧雲在《浪子回頭》一書中所言:由胡作非為回轉遠比由根植於生命深處的冷漠怒氣回轉容易得多, 聖經並未記載大兒子最後是否回轉,但他顯然並不明白父親慈愛憐恤的心,以致於雖和父親在一起,卻無法享受父親的愛及同在的喜樂。
 
這個比喻深刻描述了上帝慈愛憐恤的心,願這個比喻幫助我們明白天父的愛,拉近與祂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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