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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經分享不是應該多勞多得的嗎?(馬太福音20章1-15節)

不是應該多勞多得的嗎?(馬太福音20章1-15節)
柏年
 
在聖經馬太福音20章1-15節記載了耶穌講出一個關於天國的比喻。原文有點長,不在此盡錄,有興趣者可自行翻閱聖經。主耶穌所講的比喻大致是說天國好比一個家主在市集招聘工人做日工,他於早上九時丶正午十二時和下午三時分别請了三批工人。再到黃昏六時,他見到市集還有工人閒站在路上待聘,於是也聘請了他們入葡萄園內工作。及至晚上七時,當天的工作時間完了,家主便發工錢給工人。當早上受聘的工人知道他們所得的工錢與最後受聘的人是相同的時候,他們都抱怨家主說:「怎麽我們整天做了十小時,所得的工錢竟然與只工作了一小時的人一樣,不公平啊?」家主卻對他們說:「我聘請你們的時侯,不是已經說了今日工作的工錢是一錢,我已給了你的一錢給你,並沒有虧待你們啊!」
 
這段經文帶給我們三個思考:
1. 公平的問題:  
那先來的認為不公平,他們認為應該多勞多得才對!現實世界中,這個觀念是很普遍的,也難怪那先來的工人感到不公平。但家主在聘請他們的時候,早已對他們說好一天的工錢是一錢,所以他們並沒有被虧待,只是眼紅別人付出比他少,但所得的卻是和自己一樣而已。
 
2. 誰是真正的得益者?
其實,若說不公平,可能是對後來受聘者不公平!想一想當時的社會環境,猶太人的失業率非常高(大約是80%),他們每天都由早上開始站在市集待聘,若是等到下午仍未有人聘請他們,可以想像到他們是如何徬徨和不安,羡慕那些一早得到聘請的人。
 
3.  主權的問題:
那在早上已受聘的工人,其實是妒忌那些遲來的工人竟然也是收到一錢的工錢。家主除了說出他並沒有虧待他們之外,還對他們說:「難道我沒有權去如何使用我的金錢嗎?」家主是絕對有主權去運用他所擁有的,旁人是沒有資格去批評的!
 
耶穌說這比喻,與天國有何關係呢?原來天國就是這樣,天父上帝就是那家主,祂會按不同的時候邀請人進入天國。有些人會在他們人生的早期便接受了福音,有些人卻在晚年才信耶穌。但在得進天國這方面,他們是沒有分別的。當我向人傳福音的時侯,有些人會說:「基督教都不錯啊,等我遲些才考慮吧!」骨子裏是以為做基督徒有很多束縛,等我玩夠了,年老時才考慮也未遲吧!首先的問題是,誰可以知道自己的年日有多少,禍福也有可能隨時降臨的啊!另一更重要的是,按照我自己的經驗,早些相信耶穌,其實不是早些受束縛,而是早些享受豐盛的生命。因為這是主耶穌親自的應許:「我來了,是要叫人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  ( 約翰福音10章10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