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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經分享切求的寡婦和不義的官 (路加福音十八章1-8節)

切求的寡婦和不義的官 (路加福音十八章1-8節) 
Hon Ming
 
經文: 路加福音 18章1-8節
1耶穌設一個比喻,是要人常常禱告,不可灰心。
2 說:某城裡有一個官,不懼怕神,也不尊重世人。
3 那城裡有個寡婦,常到他那裡,說:我有一個對頭,求你給我伸冤。
4 他多日不准。後來心裡說:我雖不懼怕神,也不尊重世人,
5 只因這寡婦煩擾我,我就給他伸冤吧,免得他常來纏磨我!
6 主說:你們聽這不義之官所說的話。
7 神的選民,晝夜呼籲他,他縱然為他們忍了多時,豈不終久給他伸冤嗎?
8 我告訴你們,要快快的給他們伸冤了,然而人子來的時候,遇得見世上有信德嗎 (在世上找得到這種信心嗎)?
 
這段經文要留意的是, 筆墨側重於描述那不義的法官。 
 
先從當時之司法制度說起,女人和孩童並沒有獨立的司法地位,不能去報警,去鄉公所或是會堂擊鼓鳴寃。故此家中若是一家之主的男人死了,孤兒寡婦就算受欺壓,遭壞人搶走了家當,是有冤無路投訴的。 
 
那年代沒有社會工作者,亦沒有 social control 之概念。一言以蔽之,如果你不幸被歸類為弱勢社群,既沒得上訴,亦無機制可以要求召開死因庭(假設你家主是死於醫療失誤。) 
 
主耶穌就是活在這種蠻荒的森林,6-8節說: 「主説,你們聽這不義之官所說的話,神的選民晝夜呼籲他,他縱然為他們忍了多時,豈不終久給他們伸冤麼?我告訴你們,要快快的給他們伸冤了, 然而,人子來的時候,遇得見有這樣信心的人嗎?」 
 
你可有這樣的信心? 
 
註:普天之下,天上人間,除了耶穌之 外,別無拯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