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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盡千帆(傳道書七章2節)
Hon Ming
傳道書七章2節 : 往遭喪的家去,強如往宴樂的家去,因為死是眾人的結局,活人也必將這事放在心上。
墓碑上的名字,比宴會中的香檳更有意義。 那是傳道書七章 2節一個較貼近原文的翻譯!
為什麼人死的日子,勝過人在生的日子?為何出席喪禮比去喜宴更有意義?
要回答上面尖銳的問題,其進路可能端繫於你如何閱讀「死亡」!
當我們清醒時,會知道每一天,我們比昨天更趨近自己死期,那究竟表示什麼?
香港是一個非常缺安全感的城市,差不多每個人都因為恐後而不必要地爭先!其實,比別人早十分之三秒走下巴士毫無實質意義,馬路是公共空間,不能、不應、不要一接到電話,也就如佛祖地站在大路,而要求後面所有的路人甲乙丙閃避你,那是非常自私,無公德心的事情,然後超過七成的香港成年人每天是如此粗糙的生活著。
也許,他們根本沒意識到,幾十年之後,大家的生命,所籌謀,所經營的,俱為幻影。People in the modern world live their lives as if they are going to live forever!
順境究竟如何判定?做人其實是否一定就係要在每一個塲景中儘快離苦得樂?可曾反省過,在逆境中所學到的功課,往往遠比順境中的快樂有意義得多! Richard Rohr 曾說:「生命祇會在兩種情況下出現轉化,那就是患難和愛。」當然我們不應主動去追求患難,我們却能夠主動去愛!
今天我們究竟需要怎樣活,以致死期來臨的時候,我們能夠坦然無懼的面對造物主?
「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提摩太後書四章7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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