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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經分享路加福音十一章33-36節

路加福音十一章33-36節
神的小僕人

經文:
33 沒有人點燈放在地窖裡,或是斗底下,總是放在燈臺上,使進來的人得見亮光。
34 你眼睛就是身上的燈。你的眼睛若瞭亮,全身就光明;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
35 所以你要省察,恐怕你裡頭的光,或者黑暗了。
36 若是你全身光明,亳無黑暗,就必全然光明,如同燈的明光照亮你。
 
"光"在聖經裏常常是指着神的真理,主耶穌提醒我們,我們的眼睛若是瞭亮的,便能照亮身體,其實祂在提醒我們,我們的心我們的思維、我們的觀點,若都在真理裡若都有神的話,那麼真理就在我們裏面,我們也能活出真理。
 
說易行難,但這種學習是屬靈的操練,就是我們的每個行動、每個決定,都可以在真理之下被檢視、被驗證。
 
反之;若我們的生活有很多黑暗,又或不能讓人知道的,我們應該好好的反省一下,到底我們是否活在光明之中?
 
禱告: 親愛的主耶穌,祢是真光,在祢毫無黑暗。求祢的光進來,照明我裡面一切的黑暗。願我裡面的光如同燈的明光,彰顯祢的榮耀。奉耶穌的名禱告,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