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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經分享約翰福音五章19-30 節

約翰福音五章19-30節
神的小僕人
 
經文:
19 耶穌對他們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子憑著自己不能做甚麼,惟有看見父所做的,子纔能做;父所做的事,子也照樣做。
20 父愛子,將自己所作的一切事指給他看,還要將比這更大的事指給他看,叫你們希奇。
21 父怎樣叫死人起來,使他們活著,子也照樣隨自己的意思使人活著。
22 父不審判甚麼人,乃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
23 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樣。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來的父。
24 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
25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時候將到,現在就是了,死人要聽見神兒子的聲音,聽見的人就要活了。
26 因為父怎樣在自己有生命,就賜給他兒子也照樣在自己有生命,
27 並且因為他是人子,就賜給他行審判的權柄。
28 你們不要把這事看作希奇。時候要到,凡在墳墓裏的,都要聽見他的聲音,就出來:
29 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
30 「我憑著自己不能做甚麼,我怎麼聽見就怎麼審判。我的審判也是公平的;因為我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那差我來者的意思。」
 
這段經文是耶穌的一篇講道,談的是人子的權柄,表明子與父原為一,子與父同等: 同工作(第20節), 同尊榮(第23節),同生命(第26節)  。
祂謙卑的指出,祂也是照着父神的旨意、按着上帝的能力,去完成祂的使命。三一神的關係是親密奧秘的關係,主耶穌作為神的兒子,也順服上帝,對我們而言,這是一個很重要的學習。
 
這段經文的鑰節是24節:"那聽見我(耶穌)的話又信那差我來的(即天父),就有永生,不被定罪,而是已經出死入生了。"
 
25-29節比較不容易明白,特別是28-29節。難道人靠行善得救嗎?那不是和因信稱義相抵觸嗎?不是的,人因相信耶穌被神算為義(算是無罪)。人不能靠行善得救,行善是救恩的結果。
 
禱告:
親愛的主耶穌,我們知道祢以後還要再來,為的是審判世界。願我們從現在開始就好好接待祢,一生所建造的工程是在祢裡面行善的工程。奉耶穌的名禱告,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