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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經分享約翰福音五章31-47 節 ( John 5:31-47 )

約翰福音五章31-47節
神的小僕人
 
經文:
31 我若為自己作見證,我的見證就不真。
32 另有一位給我作見證,我也知道他給我作的見證是真的。
33 你們曾差人到約翰那裏,他為真理作過見證。
34 其實,我所受的見證不是從人來的;然而,我說這些話,為要叫你們得救。
35 約翰是點著的明燈,你們情願暫時喜歡他的光。
36 但我有比約翰更大的見證;因為父交給我要我成就的事,就是我所作的事,這便見證我是父所差來的。
37 差我來的父也為我作過見證。你們從來沒有聽見他的聲音,也沒有看見他的形像。
38 你們並沒有他的道存在心裏;因為他所差來的,你們不信。
39 你們查考聖經(或作:應當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
40 然而,你們不肯到我這裏來得生命。
41 「我不受從人來的榮耀。
42 但我知道,你們心裏沒有神的愛。
43 我奉我父的名來,你們並不接待我;若有別人奉自己的名來,你們倒要接待他。
44 你們互相受榮耀,卻不求從獨一之神來的榮耀,怎能信我呢?
45 不要想我在父面前要告你們;有一位告你們的,就是你們所仰賴的摩西。
46 你們如果信摩西,也必信我,因為他書上有指著我寫的話。
47 你們若不信他的書,怎能信我的話呢?」
 
這一段是主耶穌為自己作見證的話,聽來很不容易,其實主要就是證明祂是從神而來的,有父神和摩西為祂作見證,還有施洗約翰也為祂作見證,但人卻不相信祂。主耶穌提醒我們,不要把榮耀歸給自己,不要把功勞歸於自己身上,不要忘記服事的中心就是神自己,一切都是出於神。
 
這段經文的鑰節是39節:"你們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
 
禱告:
親愛的主耶穌,祢的話與見證記載在聖經裡,我們應該好好研讀查考。求主幫助我們在新的一年立志好好讀祢的話,生命也不斷被主改變,奉耶穌的名禱告,阿們!
 
John 5:31-47
 
This passage is a bit hard to understand.  Jesus told us that Father God and Moses were His witness. Yet people did not believe in Him.  Under this context Jesus taught us to glorify God instead of giving honor and credit to ourselves.  In ministry our centre is God, not ourselves. 
 
Lives are the same.  We think that what we can do and achieve are our own effort and credits.  In fact never good is not from God.  We are to learn to be grateful, to glorify God and to give credits to God.  It is pleasing to Go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