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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一章6-18節
神的小僕人
經文:
6 有一個人,是從神那裡差來的,名叫約翰。
7 這人來,為要作見證,就是為光作見證,叫眾人因他可以信。
8 他不是那光,乃是要為光作見證。
9 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
10 他在世界,世界也是藉著他造的,世界卻不認識他。
11 他到自己的地方來,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
12 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
13 這等人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慾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神生的。
14 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
15 約翰為他作見證,喊著說:這就是我曾說:那在我以後來的,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因他本來在我以前。
16 從他豐滿的恩典裡我們都領受了,而且恩上加恩。
17 律法本是藉著摩西傳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穌基督來的。
18 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
使徒約翰把主耶穌的救恩闡述得十分清楚,他指出施洗約翰是基督的見證人,真正的主角是主耶穌,祂就是道成肉身,以馬內利的神,叫我們因着祂得救恩,而且恩上加恩。
摩西頒布的是律法,叫人知道神的心意,但律法不能拯救我們,只有主耶穌才能。凡接待耶穌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
禱告: 親愛的主耶穌,祢是真光,帶給我們生命,又滿有真理與恩典,只是世人常不接受這光。主耶穌,我為還未接待祢的人祈求,願人謙卑回轉歸向祢,接待祢進入心中,成為神的兒女。奉耶穌的名禱告,阿們。
John 1:6-18
This is an important passage about Jesus. Apostle John clearly told us that the centre of the gospel is Christ, and John the Baptist was the witness of the coming of messiah, Emmanuel, Word becoming fresh.
Moses gave us the laws that we know what God desires His people to be. Yet we cannot be saved by the laws but Jesus and His redemption. He is light and He gives lives, yet the world rejects Him. We have to labour to bring people to Him through our witness, as John did two thousand year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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