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鹽和作光之別
柏年
基督徒要作鹽作光,是耶穌的吩咐!
「你們裡頭應當有鹽,彼此和睦。」(馬可福音9:50下)
「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 (馬太福音5:16)
作鹽和作光有何不同呢?
以往聽到的: 鹽有調味、防腐的作用,基督徒生活在世界裡面,也要在人際間發揮這功效。 另一方面,基督徒更要指引人走在一條光明大道之上,目標指向賜予永生的造物主。
最近,我對作鹽和作光之分別多了一個新的體驗。當你倒一茶匙鹽入一杯暖水內,鹽的味道會慢慢散發開去。若加點熱,就可以更快的傳至整杯水裡。就像一個有熱誠的基督徒,其德行和內函是經年累月得來的,在生命中自然流露出來,以生命影響生命。
至於作光,在聖經馬太福音5章15節中, 耶穌說: 「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臺上,就照亮一家的人。」基督徒不應“謙虛”地把耶穌基督給予他的光深藏不露,而是要主動的站出來,讓基督的真光透過他顯現在人眼前,照亮世人的路途。
你可能覺得自己不夠鹹,又或是不夠別人醒,但你總會有一些味道,又總會有一點亮度。只要你肯走出一步,仍是可以發揮你作鹽作光的效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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